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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医学院2018年第四次学位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通知
作者:   来源:临床医学院    发布时间:2018-07-21 10:12:21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拟申请学位个人:

2018年第四次学位授予进程(即9月份提出申请,12月拟授位)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将于9月上旬开始,拟于此次申请学位的在职博士研究生请于96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具体工作通知如下:

1、根据山大研字〔200731《乐竞(中国)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要求,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务必在答辩资格审核提交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详情请参考文件要求。

2、硕士学位申请人员鼓励参与学位论文预答辩;如导师组有明确要求,则必须参与学位论文预答辩。

3、博士学位申请人员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者,请填写《山东大学博士预答辩意见书》并于第四次学位申请答辩资格审核正式通知下达后,与答辩审核其他材料一并上交至导师所在医院教育处。

4、未在答辩资格审核前完成预答辩的博士学位申请人员,不受理其答辩申请。

 

 

 

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8.07.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