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研究生院及齐鲁医学部安排,现进行2017年博士生招生人员的审核认定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生指导教师是指导和培养博士生的工作岗位,学校将根据每年的博士生招生计划进行申请招生人员的认定,不再单独组织新增博士生导师遴选。
二、申请条件、审核办法及其他相关内容详见《齐鲁医学部乐竞(中国)认定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工作方案(2016年5月)》(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见附件1)。
三、曾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应为1951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的博士生导师或为1956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由其他部门评审的博士生导师。1950年7月1日—1951年6月30日出生的国务院学位委员会评审的博士生导师或1955年7月1日—1956年6月30日出生的其他部门评审的博士生导师,限招收硕博连读研究生。初次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须为1957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
申请人出生日期以人事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四、为做好学位授权点评估的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同一人员原则上只能归属一个学位授权点的要求,请申请人和培养单位统筹安排,认真选择招生学科、专业。
五、招生认定的具体工作程序请依照《工作方案》的有关规定进行,
六、材料报送要求及时间安排
请各单位于5月20日12:00前,按照如下要求报送材料至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新申请人员和曾招收博士生人员分开报送:
1. 新申请人员:
A基本材料
《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附件2)一式2份;电子版以“编号+姓名”命名(以上编号与各单位填写的“2017年初次申请招收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上编号一致)。
填表时请注意:
①教师编号”见附件7
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分开的,以聘任职务及聘任时间为准
③著作权单位:申请人为通讯作者且其署名单位含山东大学,请标注“山大”,若其署名单位无山大,请标注“非山大”。
④并列情况:若有3位并列通讯作者,最后一位通讯作者为第一位(1/3),倒数第二位为第二位(2/3);倒数第三位为第三位(3/3)
⑤论文发表当年ISI公布的5年影响因子以论文正式发表年度为准,5年影响因子见附件8-12
⑥论文限填代表性著作,最多不超过10篇,请按照影响因子由高到低排序填写。
B需提供的原件材料:
原件材料,包括表中所填①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CSSCI、SSCI、SCI的主要学术论文及pubmed检索页打印稿(每人一式1份);②学术专著原件;③作为首位人员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成果原件;④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原件;⑤作为负责人承担国家级重大项目(课题)的申请者需送交所承担项目的审批书或合同书原件(需能体现出时间、项目名称、负责人、承担单位及项目经费等)⑥山大财务系统内可支配科研经费页面截图,以上由申请人所在单位审核,各研究所室主任、各医院教育处长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C需提供的复印件材料
将以下申报材料复印件整理成册,编页码,附封面及目录(封面格式及目录格式见附件6,需要原件审核人签字盖章),封面左上角编号(与各单位填写的“2017年初次申请招收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上编号一致)。
需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包括表中所填:①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CSSCI、SSCI、SCI的主要学术论文复印件及pubmed检索页打印稿(每人一式1份);②专著封面、目录和版权页复印件;③作为首位人员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成果复印件;④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复印件;⑤作为负责人申请到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批文或任务书/合同书等复印件(需能体现出时间、项目名称、负责人、承担单位及项目经费等);⑥山大财务系统内可支配科研经费页面截图。
D由各单位集中提供的材料
①《2017年初次申请招收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见附件4)(按学科、专业排列)纸制版1份及其电子版(电子版请发至xg@sdu.edu.cn)。填表时请注意:请按照表中范例格式填写
② 经申报单位出具并盖章的专业技术职务名称及聘任时间证明材料(医学院编制申报人员由学院统一提供);
③经申报单位人事部门认可盖章的申报人员出生日期汇总表(医学院编制申报人员由学院统一提供);
④经申报单位人事部门认可盖章的申报人员最高学历学位证明(医学院编制申报人员由学院统一提供);
⑤将申请人提交的《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电子版集中至“**单位新导师简况表”的文件夹内,集中报送
2.曾招收博士生人员
A基本材料
填写《齐鲁医学部曾招收博士生人员申请招生简况表》(附件3)一式2份;同时报送电子版,电子版以“编号+姓名”命名(以上编号与各单位填写的“曾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2017年申请招生汇总表”上编号一致)。
①教师编号”见附件7
②著作权单位:申请人为通讯作者且其署名单位含山东大学,请标注“山大”,若其署名单位无山大,请标注“非山大”。
③并列情况:若有3位并列通讯作者,最后一位通讯作者为第一位(1/3),倒数第二位为第二位(2/3);倒数第三位为第三位(3/3)
④论文发表当年ISI公布的5年影响因子以论文正式发表年度为准,5年影响因子见附件8-12
⑤论文限填代表性著作,最多不超过10篇,请按照影响因子由高到低排序填写。
B原件材料
包括表中所填①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CSSCI、SSCI、SCI的主要学术论文及pubmed检索页打印稿(每人一式1份);②学术专著原件;③作为首位人员获得省部级二等奖以上奖励成果原件;④国家发明专利证书原件;⑤作为负责人申请到的国家级科研项目批文或任务书/合同书等(需能体现出时间、项目名称、负责人、承担单位及项目经费等);⑥山大财务系统内可支配科研经费页面截图。
对上述原件材料的特别说明:
a.①作为通讯作者发表的CSSCI、SSCI、SCI的主要学术论文(代表性著作,限填10篇)需全部提交文章原件;
b.为避免重复劳动,减轻导师和各单位的工作压力,凡是2015年申请过“在岗博士生导师2016年招生资格审核”的博导,无需提供去年已提交的上述②~⑤的原件材料,只需提交自上次审核后一年来新获得的专著、科研项目、专利、获奖等的原件(注意:招生申请表上需填全时间范围内的全部内容而不是新增内容);
c. 需提供⑥山大财务系统内可支配科研经费页面截图。
C由各单位集中提供的材料
①《曾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2017年申请招生汇总表》(见附件5)(按学科、专业排列)纸制版1份及其电子版(电子版请发至xg@sdu.edu.cn)。填表时请注意:请按照表中范例格式填写。
②将申请人提交的《齐鲁医学部曾招收博士生人员申请招生简况表》电子版集中至“**单位老导师申请表”的文件夹内,集中报送
山东大学医学院
2016.5.16
附件1:齐鲁医学部乐竞(中国)认定2017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工作方案(2016.5)
附件2:《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
附件3:《齐鲁医学部曾招收博士生人员申请招生简况表》
附件4:《2017年初次申请招收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
附件5:《曾招收博士研究生人员2017年申请招生汇总表》
附件6:封面格式及目录格式
附件7:教师编号
附件8:2011版影响因子
附件9:2012版影响因子
附件10:2013版影响因子
附件11:2014版影响因子
附件12:2015版影响因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