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研究生:
为规范学位申请流程,确保关键环节把关在学位论文质量提升提升中的作用,根据山东大学《乐竞(中国)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山大研字[2007]31号)、《齐鲁医学院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乐竞(中国)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要求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规定,就2024年12月学位进程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研究生预答辩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预答辩人员范围
申请临床医学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含统招、在职)均需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临床医学在职博士学位申请人需进行学位论文预外审,预外审通过后方可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
二、预答辩时间安排
2024年12月授位进程资格审核工作拟于2024年9月下旬结束,确认参加此次预答辩人员请于9月3日前联系培养医院,医院将统一安排预答辩场次。
此次拟申请学位研究生请于2024年9月11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
三、预答辩方式及要求
所有研究生预答辩工作参照文件1-《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统招、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实施细则》采用线下答辩方式进行。
(一)硕士研究生(含统招、在职)学位论文预答辩,由各培养单位集中组织。
(二)博士研究生(含统招、在职)学位论文预答辩按照如下安排进行。
1.山东大学附属生殖医院由本单位集中组织。
2.当批次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人数≥5人的医院,由医院集中组织,医融中心选派专家参与预答辩委员会,同时组织督导检查。
3.当批次申请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人数<5人的医院,由医融中心集中组织,同时接受齐鲁医学院督导检查。
四、预答辩委员会组成
所有研究生预答辩均须按照文件1-《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统招、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实施细则》及文件2-《齐鲁医学院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中要求执行
五、预答辩材料报送及要求
9月12日前提交至医院教育处审核并加盖公章
各医院联系方式详见附件4-《各医院教育处联系信息汇总表》
1.附件1-《山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一式两份)。预答辩委员会负责人即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盖章处须空着;医院科教部门须加盖公章;学生扫描医院盖章版的预答辩意见书保存,以备学位进程中其他工作的使用。
2.附件2-《齐鲁医学院研究生预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一式两份)。申请人签字,导师审查意见及签字;预答辩委员会审查意见、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全部专家须签字。学生扫描真实性承诺书保存,以备学位进程中其他工作的使用。
3.重点审核人群(附件 5-《学位论文重点审核人群确定范围》)
需要报送附件3-《临床医学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重点人群意见书》(一式两份)。预答辩委员会负责人即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盖章处须空着;医院科教部门须加盖公章。
六、原始数据审查和规范性审查
预答辩委员会应重点审核在学期间以山东大学作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学术论文及学位论文撰写情况,须有预答辩委员会对原始资料的问辩环节:包括论文相关实验图片、原始资料、实验记录等;如无法提供原始数据或发表论文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一律不可通过预答辩;该论文不可用于学位申请,请主动联系撤稿或其他处理,相应的学位论文须使用其他学术成果作为支撑进行重新撰写。参照附件6-《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性自查表》对申请者论文规范进行审查。
七、非首次学位申请人员注意事项
若往次学位申请系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未通过(含申诉未通过)人员、往次预外审通过但预答辩未通过人员、评阅有异议仅需复审人员,此次须重新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需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在预答辩中予以重新汇报答辩;
若往次学位申请论文匿名评阅有异议,但申诉成功,且当次未完成授位,此次仅申请授位人员,无需再次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
若往次学位申请系其他原因,如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鉴定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答辩未通过、导师认为学位论文未达学位申请要求等导致学位申请失败者,须重新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
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4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