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根据学校相关安排,学院决定对全日制在校研究生开展综合素质测评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测评范围
除2017级新生外的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山东大学正式学籍、已注册的全体全日制研究生(硕博连读转博士生一年级的研究生、出国联合培养的研究生需参加考核)。
二、测评程序
各培养单位根据测评细则,于9月28日17:00前完成测评工作。
1.为每一名参评研究生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表》(附件2),《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测评表》填表说明:
(1)“培养单位一栏”填写临床医学院,除“序号”、“培养单位意见”、“党委研究生工作部意见”不填以外,其他栏目均需填写完整;
(2)“基础性素质总结”和“发展性素质总结”栏目可打印,其他栏目须手写。
(3)本表须A4纸正反面打印,不可加页。
(4)以班为单位将所有参评研究生的表格按照学号顺序从小到大进行排列,9月28日17:00前送至趵突泉校区综合楼107办公室。
2.以医院为单位填写《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汇总表》(附件3)。9月28日17:00前发送至邮箱sdulinchuang@163.com,汇总表及邮件标题格式为“xx医院研究生综合测评汇总表”
三、其他说明
1、根据《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办法(试行)》,为适应2016级硕博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需要,附件3《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汇总表》中增设“医院测评成绩”栏,由教学医院研究生管理部门依据医德医风、值班纪律、病历书写、学习态度、临床技能等方面进行评价,原始分满分为100分,90分以上者不得超过全体研究生总数的20%。
2、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结果与研究生各类奖学金评审、优秀先进评比挂钩,涉及研究生的切身利益,各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本年度测评工作,确保测评程序和测评结果公开、公平、公正。
附件1: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办法
附件2:山东大学研究生综合素质测评表
附件3:临床医学院研究生综合测评汇总表
联系电话:823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