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及研究生:
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民政部 总参谋部 总政治部乐竞(中国)实施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政策的意见》要求,国家对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实施教育资助政策。现将我校研究生申请退役士兵学费资助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退役一年以上的士兵,持有民政部门出具的乐竞(中国)其自主就业退役士兵身份的证明;
2. 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
3.未享受过国家学费及贷款代偿政策;
4.以前学历阶段未享受过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政策
二、资助内容及标准
1.资助内容:一是学费资助;二是家庭经济困难退役士兵学生生活费资助;三是其他奖助学金资助。
2.资助标准
学费资助标准,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不超过12000元。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低于最高限额的,按照实际缴纳的学费资助,学生实际缴纳的学费高于最高限额的,按照每人每年12000元资助。学费资助按年度申请和发放。
生活费及其他奖助学金资助标准,按国家现行高校学生资助政策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工作程序
1.符合条件的研究生自愿提出申请,填写《2017-2018学年度普通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退役证明+退役证明复印件一张,以上纸质材料于9月22日(本周五)上午8:00-11:30提交至综合楼107室,时间紧张,逾期不候;
2.申请表电子版于9月22日之前发送至sdulinchuang@163.com,申请表及邮件格式命名为“姓名+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
3.学院及学校审核后,提交教育部全国学生资助中心审定。
联系电话:(883)62865
附件:高等学校退役士兵全日制教育学费资助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