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及相关研究生:
2016年12月研究生“助研”奖学金和助学金已交付银行发放,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1.本次发放2013级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计划内非定向、省府委培、自筹经费,且档案已转入山东大学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2016年12月份“助研”奖学金。
2.发放2014级、2015级、2016级博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档案已转入山东大学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2016年12月份助学金中的国家助学金、学校科研津贴部分。
3.发放2014级、2015级、2016级硕士研究生(录取类别为非定向就业,且档案已转入山东大学并办理工资转移手续)2016年12月份助学金。
4.发放2014级法学院政法干警法律硕士班研究生2016年12月份生活补助。
5.发放2013级、2014级签订在职协议少数民族骨干计划研究生2016年12月份国家助学金。
6.发放2014级、2015级、2016级强军计划研究生2016年12月份国家助学金。
7.根据学校决议,自2014级起,研究生出境、出国培养期间(半年及以上),采取补贴学费形式,继续发放助学金,博士生标准为1000元/月,硕士生标准为800元/月,每年按10个月发放。
8.发放根据导师意见,由导师为部分研究生提供的“助研”补助(发放名单出现重复者)。
此次“助研”奖学金和助学金将于2016年12月15日(星期四)左右发放至由学校配发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请相关研究生注意查收。
特别提示:研究生奖助学金将发放至由学校配发的中国银行长城借记卡中,银行卡必须保持完整,如有丢失请立刻至所指定的中国银行网点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