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临床医学在职研究生:
根据山东大学《乐竞(中国)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山大研字【2007】31号)及《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博士学位申请人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且预答辩通过者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为切实保障在职申请临床医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质量,临床医学同等学力申请硕士(科学学位)及在职申请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专业学位)人员也必须参加且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方可提交答辩申请。请各培养单位及导师组一并组织硕士学位申请人参与预答辩。
2020下半年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拟于9月中上旬启动,请拟答辩同学(含博士、硕士学位申请者),于9月12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工作参照山东大学《乐竞(中国)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山大研字【2007】31号)及《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进行。
特别注意:
1.须充分考虑各地疫情防控要求,可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要求留存预答辩全过程视频、语音、文字等资料备查;
2.《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附件3)及《齐鲁医学院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附件5-单独摘出)无需单独提交,请在学院正式下达答辩资格审核通知后,按照通知时间要求,将预答辩意见书、承诺书与答辩资格审核其他材料一并提交至导师所在医院教育处。
3.请导师组重点审核在学期间以山东大学作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学术论文情况:包括论文相关实验图片、原始资料、实验记录等;如无法提供原始数据或发表论文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者,一律不可通过预答辩;该论文不可用于学位申请,请主动联系撤稿或变更作者单位;
4.非首次学位申请人员请注意:
若往次学位申请系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未通过(或申诉未通过)人员,此次需要重新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在预答辩中予以重新汇报;
若往次学位申请论文匿名评阅有异议,但申诉成功此次仅申请授位人员,无需再次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
若往次学位申请系其他原因如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鉴定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答辩未通过、导师认为学位论文未达学位申请要求等导致学位申请失败者,须重新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
5.通过预答辩的博士学位申请人,须经个人的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gradms.sdu.edu.cn/login)完成“预答辩信息维护”,如下图:
6.本通知相关附件:
附件1:《乐竞(中国)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山大研字【2007】31号)
附件2:《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内含4个附件或表)
附件3:《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
附件4:《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试行)》
附件5:单独摘出-《齐鲁医学院预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
请在QQ群文件处下载。
临床医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9.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