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1周年,满怀信心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充分发挥先进典型表率示范作用,根据学校党委组织部《乐竞(中国)做好2022年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基层党组织推荐评选工作的通知》要求,中心党总支决定组织开展2022年“两优一先”推荐评选表彰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把“两优一先”推荐评选工作与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相结合,与推动党史学习教育常态化长效化相结合,与一体推动学校疫情防控、安全稳定、事业发展相结合,与开展“强国复兴有我”群众性主题宣传教育实践活动相结合,选树先进典型,凝聚奋进力量,推动事业发展,使“两优一先”推荐评选过程成为教育党员的生动实践,使先进典型成为党员教育的鲜活教材,激励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师生医务员工深刻感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在全校上下营造发现榜样、学习典型、争当模范的浓厚氛围,以高质量党建引领推动学校高质量发展,奋力开创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世界一流大学建设新局面,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评选对象和数量
推荐优秀共产党员,主要是全中心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推荐优秀党务工作者,主要是全中心各级党组织书记和从事党务工作的中共正式党员中的优秀分子。推荐先进基层党组织,主要是全中心各级党组织中的先进集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之间不交叉推荐。已故党员不推荐。
2022年中心拟评选表彰优秀共产党员5名,优秀党务工作者2名,先进基层党组织2个。
三、评选条件
(一)优秀共产党员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自觉遵守党章,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坚守初心使命,践行根本宗旨,勇于担当作为;在本职岗位上务实苦干,在服务群众中无私奉献,在工作、学习和社会生活中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关键时刻冲得上去、危难关头豁得出来,在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奋力推进学校改革发展稳定中作出突出贡献;清正廉洁品德高尚,受到党员、群众广泛赞誉。
(二)优秀党务工作者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党中央乐竞(中国)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自觉学习运用党的创新理论,具有较高的党务工作水平,统筹安全与发展两件大事,精耕细作,模范笃行,立足本职岗位服务中心工作成绩显著;坚持党的群众路线,善于做群众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党性强,作风正,坚持原则,公道正派,克己奉公,廉洁自律,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教职工一般应在党组织书记岗位工作或从事党务工作满3年以上,学生一般应满1年以上(截至2022年6月30日)。
(三)先进基层党组织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决捍卫“两个确立”,坚定践行“两个维护”,坚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切实履行党的建设责任,政治功能和组织力强,团结带领党员、群众出色完成各项任务,在一体推动疫情防控、安全稳定、事业发展和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巡视整改任务落实等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真抓实干,作风优良,团结协作,勤政廉政,充分发挥战斗堡垒作用,赢得党员、群众的信任和拥护。党支部可自荐参评。党支部成员或委员未有违纪违法受查处对象,无重大责任事故。党组织一般应成立3年以上(截至2022年6月30日),推荐的党支部2021年星级评定一般应为五星级。
三、工作程序
本次评选表彰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的方式,具体工作程序如下:
(一)党支部向中心党总支报送推荐对象
各党支部根据方案要求,组织支部内评选推荐工作,产生推荐对象。过程中要注意公开公平公正,多方面听取党员干部和普通师生员工意见,征求支部纪律检查委员意见。推荐人选要在支部内进行公示。每个党支部每类推荐对象至多推荐1个。
(二)中心党总支评选产生拟表彰对象
中心党总支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综合考虑各党支部工作情况,采取一定形式评选产生拟表彰对象,并从中研究提出向学校党委推荐对象。评选将严格控制表彰数量,确保表彰对象的先进性、代表性、时代性。
(三)对拟表彰和推荐对象进行考察与审核
中心党总支对拟表彰对象和拟向学校推荐对象进行审核把关和考察,审核与考察过程包括广泛听取党员干部和师生员工意见,征求纪检委员的意见并核查其干部人事、党员档案。凡是存在不符合中央和上级党组织有关规定情形的,均不得作为拟表彰和推荐对象。
(五)公示拟表彰对象和报送推荐对象
中心党总支对拟表彰对象在中心范围内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推荐对象报送至基础医学院党委和学校党委。
(六)决定表彰对象
中心党总支召开会议,集体研究确定表彰对象作出表彰决定。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做好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先进党支部推荐评选工作,政治性、政策性、程序性强,党员群众关注度高、影响大。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精心安排、从严掌握,在推荐工作中体现先进性、代表性和时代性,坚持以德为先、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对重视程度不高、工作开展不实、隐瞒情况、弄虚作假的,学院将严肃追究党支部书记和相关责任人责任。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要把评选表彰的过程作为宣传推广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的过程,结合疫情防控等重大事件和重要时间节点,注重发掘具有鲜明时代特征、事迹特别突出的重大先进典型,集中一段时间,充分利用线上线下各类传播媒介,对学院表彰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引导广大党员见贤思齐、创先争优,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激励作用。
(三)深化学习,务求实效。要把“两优一先”推荐评选工作纳入党员教育工作体系,作为党支部落实“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党员教育管理基本制度的具体措施,结合日常抓好落实。要严肃工作纪律,注重工作实效,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通过“两优一先”推荐评选,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在工作、学习和生活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团结带领全院师生追求卓越、只争朝夕,攻坚克难、不懈奋斗,奋力建设担当中华民族复兴大任的世界一流大学。
六、材料报送
各党支部请于6月1日17:00前,将推荐材料电子版发送至yxrhysjzx@163.com。
推荐材料内容包括:1.推荐情况报告,包括推荐过程、对推荐对象审核公示情况及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等;2.推荐对象有关审批表;3.推荐对象事迹材料(一般为1500字以内)。推荐对象有典型事迹片的可同时上报。
附件:推荐审批表及填表说明
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党总支
2022年5月26日